网上购票服务协议 在申请注册成为网上购票用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服务条款。您只有无条件接受以下所有服务条款,才能继续申请: 网上售票服务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与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银行共同推出的一项新业务。它是以现有航空及银行业务为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您提供快捷、方便、安全、实时的服务。 一、购票 1.您在网上购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南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南航国内航线明折明扣优惠客票使用规定》、《南航电子客票使用规定》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各项有关规定。 2.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您、南航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知南航。 3.若您按规定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南航视作您已购买客票。您若有其他要求,均按《南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南航国内航线明折明扣优惠客票使用规定》及《南航电子客票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 4.乘机旅客应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乘坐民航班机所需有效证件的规定,保证乘机旅客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证件与姓名不符或证件失效等问题产生的后果均由乘机旅客本人负责。 5.您在网上订票时,必须如实填写乘机旅客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如因资料不详或不正确而造成购票后的一系列经济损失,均由旅客承担。 6.旅客必须在航班起飞2小时前完成购票和购票后可能发生的旅客姓名修改、航班更改等业务,并在航班起飞30分钟前(广州新白云机场为45分钟)于始发机场的南航电子商务柜台办妥乘机手续。 7.您必须在预订后的20分钟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时支付将被视作支付不成功,该次订座自动取消。 8.若您需提前办理特殊服务申请(包括重要旅客、伤病旅客、残疾旅客、革命伤残军人和警察、孕妇、无人陪伴老人和儿童等),请您直接与南航售票处联系办理订票业务,南航暂不受理上述特殊旅客网上购票的申请。 9.南航网上售票业务目前仅限国内航班使用。 10.凡在网上购票的旅客,南航均向其提供电子客票。(因南航系统故障原因除外) 二、乘机手续办理 1.乘机手续办理地点:已开通售后服务网络的国内机场国内出发厅南航电子商务柜台(详细信息请查看“网上订票服务范围”及“电子商务柜台机场示意图”) 2.凡在网上购票成功的旅客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时,须向南航电子商务柜台值机人员提供订单编号和有效身份证件,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可办理乘机手续。 三、客票的变更申请 1.变更申请包括:航班/日期变更、修改姓名。 2.当旅客在机场申请客票变更时,可在南航机场电子商务柜台按南航相关规定办理。 3.当旅客不在机场时,请在网上提交客票的变更申请。为维护旅客的利益,南航不再接受电话变更申请。 4.网上购票的用户如需提交客票变更申请,请在航班起飞2小时前提交。超过该时限的,南航不予受理。 四、退票 1.凡旅客未办理乘机手续(即:未换取电子客票凭证及登机牌),且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含)自愿提出退票,均可免收退票手续费。 2.用户在网上提交退票申请后,所定座位即时取消,客票将不能使用。 3.退票审核的标准:以提交退票申请与航班起飞的时间差为依据。 4.对以下两种情况的旅客,南航不再接受其自愿退票申请,但可为旅客免费改签至相同舱位等级有位的南航航班上: A、已办理乘机手续(即:已换取电子客票凭证及登机牌)的旅客; B、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提出自愿退票的旅客。 5.凡网上退票的旅客均不退现金,应退票款将于3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退回原网上支付帐户。 6.若票款在限期内未到帐户,请与(020)86133399转客户服务部联系有关事宜。 7.用户在网上提交退票申请后,需要退款单的旅客可到南航直属售票处申请,经核准后给予填开;用户亦可致电(020)86133399提供旅客详细地址,南航将提供邮寄服务。 五、其他说明 1.若因旅客未能妥善保管及出示有效证件而导致未能乘机,概由旅客本人负责。 2.如有冒充旅客办理乘机手续的情况发生,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五日